天下秀: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2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依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公司董事长为战略委员会固有
委员,其他委员由公司董事会在董事范围内选举产生。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细
则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审核或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三)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审核或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
    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 制订公司社会责任工作战略和总体目标;领导公司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建设,审批公司社会责任规划、计划;审议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并报董
    事会批准;批准重大社会责任项目的实施;
 (五)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七)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其内容至少应包括:
 (一) 检查、分析公司重大战略项目的实施情况;
 (二) 对公司长远规划、重大项目投资的分析和评价;
 (三) 董事会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有
关决策事项的资料。战略委员会的决策程序如下:
 (一) 由公司有关职能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
    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
    情况等资料;
 (二) 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初审,总经理签发书面意见;
 (三) 公司有关职能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
    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上报管理层;
 (四) 由公司管理层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待审核通过后,由总经理
    签发立项意见书。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
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公司经营管理层。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不晚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
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主持。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
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独立董事委员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
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
 第十五条   根据需要,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
席战略委员会会议。
 第十六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提供专业意见,费
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董事会秘书及
记录人员等相关人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公司应当保存上述会议资料至少十年。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意见,应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委员有不
同意见时,应向董事会提交各项不同意见并作说明。
 第十九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
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
规则及有关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有关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天下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