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24-027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
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
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予
以确认的议案》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
明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说明:
(1)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2) 上述议案1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4)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次议案的所有表决结果对中小投
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非股东本人参会的需出
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4年5月10日17:00前送达证
券事务部。来信请寄: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黄甲街道物联大道510号新易盛证券
事务部。邮编:6102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
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联系人:魏玮
联系电话:028-67087999-8288
联系传真:028-67087979
电子邮箱: vivi.wei@eoptolink.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黄甲街道物联大道510号会议室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号:6102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
投票的相关具体操作见附件一。
六、 备查文件
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盛投票”。
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
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
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
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
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 √
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
议案》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
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
案》
的议案》
《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
权。
项按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放弃投票。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企业
姓名或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代理人姓名及
是否本人参会
身份证号码
说明:
件、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