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土科技: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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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2024-027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以现场
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为监事会定期会议,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爱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切实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全体监事勤勉尽责、认真地
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对公司财务、股东
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确保了公司规范运
作和资产及财务的准确完整,为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监事
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1,191,101.88 元 , 2023 年 母 公 司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
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因此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
长效的回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北京
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和《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
措施对企业管理全过程和各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能够有效预防风险,
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健康稳定运行。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未发现有财务报告及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
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编制了《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
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控股/全资子公司因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拟与关联方公司在 2023
年度股东大会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
格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
有关规定。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
计政策的规定,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编制了《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募集
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激励对象离职以及公司层业绩考核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目标等
原因,公司对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相关审议程
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
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层业绩考核未达到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目标等原
因,公司对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相关审议程序
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
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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