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
独立董事 2 人,实际参加 2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各位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
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
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上述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及实施期限延期事项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结合公司回购实际情况对股份回购事项的调
整,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本次调整回购价格
上限及实施期限延期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公司
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及实施期限延期事项合法、合规,有利于提升公司价值,
同时具备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及实施期限延期。
(本页无正文,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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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娜 刘广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