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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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智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审计,2023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9,833.25万元,母公
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为6,118.88万元;2023年度弥补前期亏损后,截至2023年
润为-160,148.17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及未来经
营发展计划,公司 2023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
二、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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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公司分配当年
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
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
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
补亏损。……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
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
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2023 年度弥补前期亏损
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0,148.17 万元。
亏损尚未弥补完成,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于 2023 年实施了股份回购,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 1,121.78 万股,成交金额 7,138.84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
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
计算。
公司将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鼓励上市公司采用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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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的政策号召。鉴于新《公司法》将于 2024 年 7 月正式生
效,公司将按照新《公司法》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从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可
持续发展和加大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
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全体董事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润分配的政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