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3 证券简称:申昊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债券代码:123142 债券简称:申昊转债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1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和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0.50 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申昊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
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 年 4 月 28 日至 2022 年 5 月 8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5 月 9 日披露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42)。
(三)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
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 四 )2022 年 5 月 18 日 , 公 司 于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2-044)。
(五)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18.63 元/
股为授予价格,以 2022 年 5 月 30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2 名激励
对象授予 123.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
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0.50 万股。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即 2023 年度
业绩)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不满足归属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取
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同时,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部
分人员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
废。综上,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合计 60.50 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
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本身也
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
划》及其摘要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一)本次作废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