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尽责,现就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
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沈红波先生、董事诸葛斌先生、独立董
事肖炜麟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沈红波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的议案 决议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 2023 年 3 1.《关于批准报出〈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 一致通过
审计委员会第 月 27 日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九次会议 2.《关于确认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2023 年 4 1.《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 一致通过
审计委员会第 月 21 日 务决算报告》;
十次会议 2.《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预算报告》;
度向银行申请借款总额度的议案》;
子公司之间 2023 年度互相提供资金支持的
议案》
;
润不进行分配的议案》;
资计划报告》;
度工资总额清算报告及 2023 年度工资总额
预算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2023 年 6 1.《关于向杭州市关爱警察基金会捐赠的议 一致通过
审计委员会第 月 30 日 案案》
;
十一次会议 2.《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内部
审计重点工作目标及计划》。
第一届董事会 2023 年 9 1.《关于批准报出〈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 一致通过
审计委员会第 月 27 日 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十二次会议 年 1-6 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2023 年 12 1.《关于集团参股公司浙江省智慧消防管理 一致通过
审计委员会第 月 13 日 有限公司先减资再增资的议案》。
十三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监督和评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人员信息、
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等进行了了解和评议,
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
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
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提出了指导性建议,提高
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审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符
合《会计准则》的编制要求,真实、完整和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其
中存在重大错误和疏漏。同时,也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不存
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因重大会计差错调
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的要求,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能执行各
项法律、法规、规章、
《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经营层规范运作,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
控制实际运作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实施过程中,听取和了解各方
的意见,协调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配合外部审计机构,
保障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较好地履行了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司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同时保持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充分沟通,为董事会建
言献策,敦促公司各项业务合规、稳定、健康运行。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