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46 证券简称:宏源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0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具体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3 年度审
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7,168,626.24 元。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600,978,070.56 元,母公司未分
配利润为 1,685,511,502.63 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及《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积极回报公司
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截至 2024
年 4 月 3 日公司总股本 400,006,8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 11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 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不超过 19,994,840 元(含税),实际分派的金额以公司发布的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为准。本次利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由于可转债转
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及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
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分红回报规划及相关承诺,在保
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有利于
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
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利益,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
续性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广
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