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4 证券简称:星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一、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092,497.39 元,母公司净利润-39,167,434.25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00 元,分配 2022 年股利 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
润-693,873,274.71 元,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733,040,708.96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广东星徽精密制
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金现
状和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所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分红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公司本
身实际经营情况、发展目标和其他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股东的意愿和要求,
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
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满足: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
为依据,同时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且现金
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鉴于公司 2023 年度发生亏损,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根据公司战略发展
规划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为保
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和主营业务的发展需要,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
润分配。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是综合考虑了公司
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资金计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
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四、备查文件
特此说明。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