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5 证券简称:*ST 美尚 公告编号:2024-045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
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
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18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
年4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一、公司股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0.2.1
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深圳证
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截至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
一个交易日低于 1 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历次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0.2.3
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应当在次
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
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本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以在先者为
准)。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的第二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18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补充材料期间。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
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因不满足《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3.6条规定的条件,公司申
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将被实施终止
上市。
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226
号)及《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
询函【2022】第197号),公司收到关注函及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已积极
组织相关人员展开回复工作。
圳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2)粤03破申884号《通知书》及《重整申
请书》,申请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向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2022)粤03破申884号《决定书》,
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
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深圳市高新
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受理裁定书,法院是否受理公司重整、
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
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