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9 证券简称:汇创达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
作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汇创达”)于 2024 年
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
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流程
《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
核查意见。
《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
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
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了《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
整,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
相关规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
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
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
核实。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
个归属期、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的议
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励对象,其中 1 名是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1 名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作
废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58.616 万股;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未成就。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
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
并作废失效。”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30%,剔除 17 名离职激励对象
已作废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应作废限制性股票 149.022 万
股。
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50%,剔除 2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
作废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应作废限制性股票 60.83 万股。
综上所述,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68.468 万股。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部分激励对象由于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同时,因公司 2023 年业绩未达到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
业绩考核目标,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未能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予以作废。上述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
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
的原因和数量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未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