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帅
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厉国威先生、俞毅先生、冯震远先生的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
如下专项意见: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
响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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