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4-011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10 元(含税),每股
派发现金红利 0.11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
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03,061,866.09 元。2023 年度母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为 196,309,522.06 元 , 应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 302,448,747.97 元。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现
金状况,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
数派发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67,778,293.53 元(含税)
,占
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34%,且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为方便测算,假设以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434,348,123 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约 1.10 元(含税),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
利 0.11 元(含税)
。
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公
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三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与会董
事一致通过了以上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
策。
(二)监事会意见
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
规定;
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
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
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