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测科技: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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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
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
上市股数为 22,617,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22,617,000 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5 月 6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出具的《关
于同意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
  (证监许可〔2021〕840 号),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
         )首次向社会公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 1,600 万股,并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6,370 万股,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49,141,0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14%;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 14,558,9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86%。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共
涉及5位股东,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本次解除
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22,61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
化情况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共计归属326,190股并于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除上述情形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
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联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联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等文件,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
诺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心技术人员赵爱国及其一
致行动人李辉、张辉承诺如下:
  ①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本人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
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
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
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③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次公开发
行前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上
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
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④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于本承诺中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
束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 25%;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
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发行人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
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每年转让股份的数量以本条中较少的为
准);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
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
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⑤本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
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
定经营。
  ⑥发行人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
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
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⑦不论本人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
发行人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就限售及减持所作出的承诺。若
未来关于锁定期及锁定期满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规则有所调整,
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⑧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
规定减持股票的,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且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
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
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
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二)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郁旋旋承诺如下:
  ①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本人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
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
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
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③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次公开发
行前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上
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
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④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于本承诺中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
束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
后 6 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⑤本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
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
定经营。
  ⑥发行人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
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
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⑦不论本人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
发行人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就限售及减持所作出的承诺。若
未来关于锁定期及锁定期满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规则有所调整,
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⑧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
规定减持股票的,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且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
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
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
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三)公司股东郁吕生,作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赵爱国的近
亲属,承诺如下:
  ①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③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
规定减持股票的,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
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
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
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
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
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发行人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
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首
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2,617,000股,限售期
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5月6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持有限售股数量                              剩余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通数量
                 (股)                                 股数量
                              本比例       (股)
        合计      22,617,000    35.32%   22,617,000    0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合计              -                     22,617,000
     七、上网公告附件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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