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当出席
本次会议的独立董事 2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独立董事 2 人。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程序合法,经与会独立董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经审核,针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我们对关联方情况以及本次关联交易的详
细资料进行了事先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相关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暨
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和实际经营情况,系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
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的行为。关联交易事项审议和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因
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相关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
对此项议案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经核查,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事项中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司
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
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对此项议案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二次会议决议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袁振超 刘胤宏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