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科技: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9,803,7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
现 有 总 股 本 218,430,000 股 剔 除 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股 份 9,803,700 股 后 的
现金分红总额=208,626,300 股×1.67 元/10 股=34,840,592.10 元(含税)。
利=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34,840,592.10 元/218,430,000 股*10
股=1.595046 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下同)。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59505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截至
司总股本 218,43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9,436,700 股后 208,993,3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67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 34,901,881.1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
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
行调整。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相关公告。
股。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67 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股份 9,803,700 股后的 208,626,3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503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7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4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4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4 年 4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4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证券账户号码                   股东姓名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4 月 22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持价格承诺如下:
   程终发承诺: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
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
除权、除息调整)。
   枣庄和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
统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通过
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减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
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在该期间内以低于上述价格减持其所持发行人公
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
   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
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
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人民币 18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7.84 元/股(含)。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9,803,7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应以 1.595046 元计算(每
股*10 股=1.595046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
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59505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十里泉东路 1 号
   咨询联系人:石卉
   咨询电话:0632-5201266
   传真电话:0632-5201988
   八、备查文件
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泰和科技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