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8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
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964,893.64元,合并报表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
为808,204,108.90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8,591,920.90元,减去本
年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7,859,192.09 元 , 减 去 本 年 度 分 配 上 年 度 股 利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92,506,893.05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
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
下:
综合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长远发展需要以及投资者意见,为积极回报
股东,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534.1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2,136,640.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比例进行
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 《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是在基于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
展需要,结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投资者利益诉求、公司盈利水平及所处行业等
因素综合考虑下提出来的,符合股东回报规划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需要与股东回报的合
理平衡,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营业绩、未来发展相匹配,方案实施不会造成
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四、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广大投
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未来发展相匹配,兼顾各方诉求,符
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
配的预案。
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
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的要求,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
相关承诺,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
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七、备查文件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