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宁维: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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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4-032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3 月 4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 首 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2022-016)。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2
年 3 月 9 日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39.39 元/股,向 119 名激励对
象授予 79.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
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
的授予价格(含预留)由 39.39 元/股调整为 38.89 元/股,并确定以 2022 年 11
月 28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3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共计 1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
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
意见。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
法》
 ”)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未满足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
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
废失效。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指标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 25%
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 56%
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 95%
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
为 122,582.62 万元,未达到上述规定的业绩考核指标,据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共
计 25.09782 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 名激励
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
属,由公司作废处理,共计 2.26947 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 27.36729 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
勤勉尽职,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合计 27.36729 万股进行作废处理。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的相关事项履行
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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