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
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查意见
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的正常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
市场交易原则,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可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审查意见的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
王欣兰 张晓晓 唐玉才
日期:2024 年 0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