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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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31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以书面结合通讯的形式
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丹丹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人工智能发展的政策以及广东省打造国家
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引领地和全国智能算力枢纽中心的规划,同时
为推动公司业务逐步转型,提升公司未来的营收能力和盈利能力,为
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公司拟与广州赛富建鑫中小企业产业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赛富建鑫”)、北京九章云极科
技有限公司(下称“九章云极”)成立项目公司在广东地区合作开展
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业务。
  智算中心总投资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拟分三期落地,第一期项
目投资规模约 1.03 亿元,第二期项目投资规模不超过 3.5 亿元,第三
期项目投资规模不超过 5 亿元。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赛富建鑫、九章云极
签署《关于智算中心投资建设之合作意向协议》。本议案的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
   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股
东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部分中山证券股权计 8,200 万
股(占中山证券注册资本 4.61%)转让给东莞市雁裕实业投资有限公
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3.6235 元/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作为中山证券的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上述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
经综合考虑公司投资安排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放弃上述股权的优
先购买权,并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本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
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3)。
   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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