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24-006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原因:主要是基于严峻的市场形
势,公司在资金保障方面需保持一定比例的流动资金,以确保公司整体
生产经营稳定运行。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651,059,523.23元。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结合公司所处的焦化行业特点和自身的经营模式、资金需求及盈利
构成等因素,本着回报全体股东的经营理念,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
远利益,统筹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
下:
(一)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62,121,15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
发现金红利128,106,057.7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二)上市公司拟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后续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
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28,106,057.7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公司是对煤进行干馏,生产焦炭并对炼焦副产品进行回收和深加工
的煤炭资源综合利用的独立焦化企业,所处行业为煤焦化工行业,焦炭
产品主要用于炼钢,与钢铁行业的发展具有密切的关系,受钢铁行业需
求下降、效益下滑的影响,焦化行业承受着较大的经营压力。受此影响,
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5,272,586.84元,
与上年相比降幅较大。
目前,公司仍面临着焦炭市场价格下行和原料价格下调不及预期的
双重挤压,在生产经营方面资金需求较大,在装置升级改造、环保超低
排放改造等方面需保持持续投入,资金保障方面需保持一定比例的流动
资金,以确保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稳定运行。
(二)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鉴于目前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
展规划,持续用于装置升级改造、安全环保投入、持续经营等方面。公
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克服宏观经济变化、
市场价格波动等多重因素影响,努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
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
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
决策提供便利。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推进产能效能提升;稳步推进数智建设,在生产管控、安环管理等方面
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数字化、智能化支撑,强化数字赋能;持续完善
公司治理,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投资者回报,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前提下,以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情况为:全体董事成员 9 人,同意
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
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