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锦股份”或“公司”)2013 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华锦股份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4]1071 号)的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398,936,17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7.52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2,999,999,998.4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5,898,936.00 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 2,954,101,062.40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由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23 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
瑞华验字【2014】14020001 号验资报告。
(二)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五十四次董事会、2016 年 12 月 28 日
召开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化工有
限责任公司停止建设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截至目前,公司
尚未就本次募集资金确定新的投资项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投入
使用募集资金,公司 2023 年度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日,公司尚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金额为 90,000.00 万元,募集资
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39,233.70 万元,合计为 329,233.70 万元。募集资金
余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95,410.11 万元的差异金额为 33,823.59 万元,系募集
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 2014 年 12 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
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39,233.70 万元(不包
含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90,000 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3年12
公司名称 募集资金存出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月31日余额
北方华锦化 295,999.99(含发
中国建设银行盘锦市
学工业股份 21001730808052500820 行费用589.89万 239,233.70
化工支行
有限公司 元)
三、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
出具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
告》(天职业字[2024] 13796-3 号),认为华锦股份《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
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锦股份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华锦股份募集资金的存
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方式包括查阅募集
资金相关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公司公告及其他相关报告与文件,并与公司
管理层、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锦股份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
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 亮 邱 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95,410.1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调整后 项目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和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项目(含部 承诺投资 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超募资金投向 投入金额(2) (%) (3)=(2)/(1)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分变更) 总额 额(1) 态日期
承诺投资项目
内蒙古化工增资建 不超
设 100 万吨合成氨、 否 过 30 亿 是
承诺投资项目小
计
合计
公司 2016 年 12 月 12 日五届五十四次董事会、五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及 2016 年 12 月 28 日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停止建设的议案》。
一是尿素国内外市场产能过剩严重、市场价格低,并且预计尿素产品价格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处于低位波动,尿素生产企业
实现盈利十分困难;
二是由于国家进行供给侧改革,煤炭行业去产能形势严峻,国发〔2016〕7 号文和发改能源〔2016〕1602 号文明确提出“从
确:“根据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取消巴彦宝力格矿区,乌尼特矿区暂缓开发”。因此,项目一手煤炭资源无法保障,影响原料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成本的可控性;
三是近年来国家对化肥产品的政策定位发生重大变化,由支农产品向普通产品转变,多项优惠扶持政策逐步弱化甚至取消,
并明确化肥产品为重点产能过剩行业应严格把控,行业整体政策形势已不利于项目建设。
四是项目存在经营风险。由于目前无法获得配套煤炭资源,因此低成本原料稳定供应不能得到保障,加之是新建项目,受
折旧等因素影响,产品总成本偏高,根据当前尿素平均价格测算,项目内部收益率无法达到行业新上项目内部收益率要求。故
项目继续实施将会面临潜在政策、资源、市场、经营等多重风险,难以收获预期效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本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七届十六次董事会、七届十一次监事会,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4 年 4 月 1 日,公司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 2023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利周通”智能通知存款(七天通知存款),收益共计人民币 3,183.66 万元,详细情况
如下: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盘锦分行化工支行签订协议,全部闲置募集资金自动进行“利周通”智能通知
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取得收益 3,183.66 万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利周通”智能通知存款(七天通知存款)的余额为 239,233.70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