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春晖智能
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晖智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春晖智控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审慎核查,核
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同意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1〕4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79元,共计募集资金
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累积投入金额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6,439.26 6,439.26 271.91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2,989.21 2,989.21 687.92
年产0.3万套燃气智控装置 5,169.45 50.16 50.16
流体控制阀生产线技改项目 13,106.66 13,106.66 455.85
收购上海世昕软件股份有限公司51%股份项目 - 3,570.00 2,427.60
补充流动资金 - 1,549.29 1,737.44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累积投入金额
合计 27,704.58 27,704.58 5,630.88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
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可
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项目名称
日期 日期
流体控制阀生产线技改
项目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上述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开展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确定的,已在
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受客观因素对市场经济环境的冲击,以
及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宏观经济下行压力等影响,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出于谨慎原则,
控制了投资节奏,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使得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
划有所延迟,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完成建设。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
集资金使用风险,经公司充分考虑和审慎研究,决定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
间延长至 2026 年 6 月。
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
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流体控制阀生产线
技改项目”的延期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
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展情
况,我们对“流体控制阀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审慎评估,同意公司在募投
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
对“流体控制阀生产线技改项目”进行延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调整
前的 2024 年 6 月变更为 2026 年 6 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公司
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志辉 季晨翔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