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罗能源: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证券之星 2024-04-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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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年度审计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
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
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
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
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
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
作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
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
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
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
题提出建议。
  (三)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及《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
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
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
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
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
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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