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勒股份: 监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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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70      证券简称:开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04 月 0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04 月
四届监事会主席李宏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各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证监会
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分析,认为: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经建立并完善了适应公司实际情况的内
部控制制度体系,对公司合法合规开展各项业务活动提供了有效保证,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公告编号:2024-026)。
  表决结果: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编制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情况。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
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是否
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
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行核查,认为:
  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授予日符
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条件已
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第二批次)为 2024 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此次作
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2.2130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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