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
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织结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
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同时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了
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
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签字页)
全体监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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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红 孙丹丹 杨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