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明环保: 伟明环保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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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4-034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 22 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
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
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原因:公司业务仍处在未来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发展阶段,公司在建、筹建项目及各项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较大。
为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提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2023 年度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0.67%。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人民币 2,048,485,180.91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017,654,032.40 元。公司 2023 年度拟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
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可参与分配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25 元(含税)。截至
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
例为 20.67%。
   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实际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将以实际有权参与现金分红股数为
准计算。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
/回购股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与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
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4,848.52 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
利润 301,765.40 万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约 4.24 亿元(含税),占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公司推动低碳环保业务发展,形成环境治
理、装备制造和新能源材料三大业务板块发展的格局。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
布的《城市蓝皮书:中国城市发展报告 No.12》预计,到 2030 年我国城镇化率
将达到 70%,2050 年将达到 80%左右,城镇化仍然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
城镇化进程的提升将使垃圾产量不断增长,扩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行业的市场空
间。随着城镇化率的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处理需求将持续旺盛。
  在“十三五”期间,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约 45%,初步形成了新增
处理能力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发展格局。“十四五”时期是生活垃圾分类和处
理设施建设的关键时期。《“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
指出,到 2025 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 80 万吨/日左右,城
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 65%左右。到 2030 年我国将基本建成垃圾焚烧型
社会,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垃圾焚烧发电存在较大的市场发展前景。
  环保装备制造作为绿色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
要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根据《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
年)》,我国将全面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提升高端装备供给能力,推动发展
模式向标准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转型,进一步提高绿色低碳转型的保障
能力。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大背景下,国家针对新能源行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
促进新能源产业链发展,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及电池各类应用场景不断
拓展,造就锂电池巨大的市场需求。而正极材料作为锂电池的核心关键材料,其
电化学性能、制造技术的研发提升是促进锂电池普及应用的重要技术研发着力
点、突破口与推动力;其中,三元正极材料凭借其容量密度高、用户体验优等特
性,成为了锂电池正极材料的主要类型,在动力锂电领域具有良好发展前景。根
据 GGII 数据显示,预计到 2025 年,全球及中国三元正极材料中高镍产品的占
比将达到 50%以上,作为生产高镍三元材料的重要原料,上游高冰镍产业具有良
好的发展前景。
  公司秉承“诚信、敬业、创新、进取”的核心价值观,坚持“为人类创造洁
净、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生活环境”的发展使命,持续不断向社会提供一流低碳
环保技术、产品及服务。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公司推动低碳环保业
务发展,形成环境治理、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三大业务板块发展的格局。其中,环
境治理业务板块具体业务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
垃圾清运、水处理等;装备制造业务板块具体业务包括环保发电项目关键设备的
研制和销售、镍金属冶金设备、新材料生产装备的研制和销售等;新能源材料业
务板块具体业务包括上游高冰镍、中游三元正极材料、下游电池废料回收等。
   公司环境治理业务稳定发展,为公司提供稳定现金流和人才支持。装备业务
不断取得新突破,将装备制造拓展到新材料应用领域,团队力量不断充实,打开
成长新空间。2024 年是公司新能源材料业务的突破之年,在建项目投产后预计
可以为公司带来可观的营业收入增量,努力为公司创造新的盈利增长点,进而反
哺公司环保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以及装备研发投入,提升公司环保业务市场份额及
装备制造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三大板块业务协同发展,持续推进业务高质量成长,
不断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二) 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602,458.09 万元,同比增长 34.66%;实现
利润总额 228,449.73 万元,同比增长 27.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各业务环节之间形成协同效应,使得公司保持了良好的盈利水平,2023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47.44%,公司净利润率为 34.63%,均处于行业领先
水平。在垃圾处理项目方面,2023 年末公司投资控股的垃圾焚烧处理正式运营
及试运营项目已达 49 个(其中试运行 1 个),上述项目投运规模约 3.42 万吨/
日(不含参股和委托运营项目),期末公司在建控股垃圾焚烧项目 8 个(不含试
运行),还有一批项目处于筹建阶段。在新能源材料方面,公司在印尼已布局三
个高冰镍冶炼项目,在国内积极开展三元前驱体和高镍三元正极材料规模化生产
建设,预计项目全部投产后将实现高冰镍含镍金属产能 13 万吨/年,实现高镍三
元正极材料产能 20 万吨/年。公司目前仍有一批垃圾处理项目处于在建和筹建阶
段,新能源材料生产产能正在建设过程中。公司业务仍处在未来有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的发展阶段,公司在建、筹建项目及各项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较大。
   (三) 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2-2024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全部以现金形式分配,且现金分红占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比例为 20.67%,符合“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的 10%,且每次利润分配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次分配利润 的
分配的利润为 96,576.28 万元,占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比例 64.16%。为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提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垃圾处理新项目和高冰镍、电池材料制造项目
建设,并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公司将努力扩大投运垃圾处理项目规
模,积极拓展环境治理新项目,开展装备制造和投建新能源材料生产产能,促进
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
《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
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制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盈利
水平、财务状况、经营管理及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
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对公司现
金流、每股收益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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