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尊敬的各位股东:
本人自 2019 年 6 月 28 日起受聘担任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
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任职期间能够忠实、勤勉、
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中认真审
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各项议案和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不受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在 2023 年度任职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及表决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因个人工作
原因未能出席 2 次股东大会,除此以外本人亲自出席其他全部董事会会议,认真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任职期间,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资料逐一认真审阅,和相
关人员保持沟通,对所有审议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
形。
二、2023 年履职期间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2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担保额度预计
及授权、新增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续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司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作废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资产暨对外投资的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司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及授权、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增加担
保额度预计、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
意见;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23 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带领审计委员会成员,在年度审
计开展前,预先与公司审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注册会计师的审
核意见,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的交流。同时,主持开
展了审计委员会的有关工作,每季度召开审计委员会,听取内审部门对公司的内
部控制实施情况的汇报,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审计事项、内部控制管理与
执行、日常经营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查。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了公司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提名董事会成员补选人员。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职情况,对其综合素质、任职资格等进行综合考评,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与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工作安排、关键审计内容、初步审计情况等进行了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主要工作内容如
下:
通会,听取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汇报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
作的计划。
所(特殊普通合伙)汇报公司 2022 年度审计中的关键事项,并对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职业资格、履职情况进行讨论,并提议续聘。
营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公司编制的 2023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审核。
的经营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公司编制的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并对增
加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事项进行审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
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利用自身在财务管理方
面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 2023 年度真实、准确、完整地完成
了信息披露工作,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本人认真出席公司召开的各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上,针对会上审议
的议案,与现场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进行交流讨论,核实中小股东关注的问题。
六、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多次进行现场检查工作,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了审慎检
查,并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层进行面对面交流,认真听取
管理层对公司各阶段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
划和日常经营情况。在公司董事会会议中做到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此外充分运用自己在行业方面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参考性建议,为公司董
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将继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
东权益等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权利
的思想意识,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
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八、其他说明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情况。
着认真、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发挥自己的专业
特长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的合理化建议,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好的参考意见。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以下无正文,为《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曾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