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要求,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在任独立董事杨正洪先生、权进国先生、温安林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杨正洪先生、权进国先生、温安林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