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21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19日
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同意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9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的《江山股份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2024-009)。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12,833,37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
为14.365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数量为12,132,294股;预留授
予部分价格为12.9931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数量为701,076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43,483,370股减至430,650,000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4,348.337万元人民币变更为43,065.00万元人民
币。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
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
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
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
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
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时间、地点等信息如
下:
公室
权”字样。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