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3 证券简称:兆日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8,571,287.3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范围内可供分配利润为-124,128,990.66 元,
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90,643,037.72 元。
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预案为:2023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
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7.7.5 条: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
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
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
鉴于公司及母公司 2023 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
及送股等利润分配条件。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
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以上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
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