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债券代码:127054 债券简称:双箭转债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已于2024年4月19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等情况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董事会审议
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使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实际分配总金额。
正处于转股期,若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4月19日至股权登记
日2024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截至本次权益分派申请日2024年4
月19日公司总股本为411,576,821股),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实际分配总金额。
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0000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
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4月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4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4
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双箭转债”
转股价格将由7.51元/股调整为7.2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4月29日
(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
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七、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振兴东路 43 号商会大厦 B 座 15 楼
咨询联系人:张梁铨、沈惠强
咨询电话:0573-88539880
传真:0573-88539880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