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4-30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4 年 4 月 19
日上午 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4 年 4 月 19 日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章程》的有关规定。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12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共计 2 人,代表股份 375,576,8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007%;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4 人,代表股份 67,685,5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911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 人,代表股
份 5,685,5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5,685,5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965%。
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42,987,8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381%;反对 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6%;
弃权 13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03%。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720%;反对 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24%;弃权 13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56%。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42,987,8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381%;反对 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6%;
弃权 13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03%。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720%;反对 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24%;弃权 13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56%。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42,987,8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381%;反对 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6%;
弃权 13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03%。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720%;反对 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24%;弃权 13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56%。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42,987,8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381%;反对 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6%;
弃权 13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03%。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720%;反对 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24%;弃权 13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56%。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43,122,3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684%;反对 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376%;反对 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212,930,27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343%;反对 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376%;反对 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
限公司、左宗申先生、胡显源先生和李耀先生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也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表决。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持有
公司 230,192,11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10%。出席本次会议的左宗申先
生、胡显源先生和李耀先生所持合计 30,710,275 股股份不计入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212,929,67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340%;反对 140,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271%;反对 14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
限公司、左宗申先生、胡显源先生和李耀先生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也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表决。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持有
公司 230,192,11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10%。出席本次会议的左宗申先
生、胡显源先生和李耀先生所持合计 30,710,275 股股份不计入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42,987,8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381%;反对 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6%;
弃权 13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03%。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720%;反对 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24%;弃权 13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56%。
专项审核说明》;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42,987,8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381%;反对 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6%;
弃权 13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03%。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720%;反对 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24%;弃权 13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56%。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42,975,4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353%;反对 152,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4%;
弃权 13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03%。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539%;反对 15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05%;弃权 13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56%。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43,110,2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657%;反对 152,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248%;反对 15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7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43,037,8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494%;反对 22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514%;反对 22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37,681,5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7410%;反对 5,580,87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9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15%;反对 5,580,8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5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41,079,95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5076%;反对 2,182,43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2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145%;反对 2,182,437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8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37,681,5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7410%;反对 5,580,87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9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15%;反对 5,580,8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5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41,079,95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5076%;反对 2,182,43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2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145%;反对 2,182,437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8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43,122,3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684%;反对 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376%;反对 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43,122,3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684%;反对 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376%;反对 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443,122,3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684%;反对 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376%;反对 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212,930,27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343%;反对 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376%;反对 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
限公司、左宗申先生、胡显源先生和李耀先生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也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表决。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持有
公司 230,192,11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10%。出席本次会议的左宗申先
生、胡显源先生和李耀先生所持合计 30,710,275 股股份不计入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 212,930,27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343%;反对 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376%;反对 1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
限公司、左宗申先生、胡显源先生和李耀先生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也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表决。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持有
公司 230,192,11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10%。出席本次会议的左宗申先
生、胡显源先生和李耀先生所持合计 30,710,275 股股份不计入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张梅律师、张莹月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
发表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