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4-013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
尚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
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83.70 万元,
母 公 司 报 表 净 利 润 -7,970.75 万 元 。 合 并 报 表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398,897.48 万元,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400,371.62 万元。
结合 2023 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和 2024 年度公司发展规划,公司
董事会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
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战
略的顺利实施,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3 年度拟不
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
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
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以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合理性。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
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说明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