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4-028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4,以下简称“通知”)中,经事后检查发现,会议审议事
项、通知附件二之《授权委托书》中议案 1.00、议案 2.00、议案 3.00、议案 4.00、议案 5.00
的议案名称描述有误。为此,公司对通知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正:
一、会议审议事项
更正前:
议案 备注
议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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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议案 备注
议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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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授权委托书》
更正前: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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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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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更正内容外,通知中的其它内容不变。更正后的通知全文将与本公告同步披露。
若由此给投资者造成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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