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告的鉴证报告
关于对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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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鉴证报告 1-2
二、 专项报告 1-6
三、 附表 1-2
关于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会师报字[2024]第ZE10184号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科通达”)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中科通达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
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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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2023 年 1 月修订)》
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5 号)核准,并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093,400.00 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0,203,240.00 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51,189,388.5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9,013,851.47 元。本次募集资
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
第 ZE10554 号)。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 13,764.43 万元,
募集资金余额为 6,313.11 万元(包括利息及理财收入)。
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6,231.68 万元(包括利息及理财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减:2023 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1,505,630.53
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出 16,832.79
专项报告 第 1 页
项目 金额(元)
加:2023 年度募集资金利息及理财收入 708,095.14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7,716,757.52
理财产品余额 54,600,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
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与保荐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签署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1 年 7 月 6 日与保荐机构、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
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开户银行 账号 期末余额(元) 备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
省分行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
金融服务中心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
金融服务中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金融港支行
合计 — 7,716,757.52 —
注: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6,231.68 万元(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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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利息及理财收入),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 771.68 万元,
公司已购买但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 5,460.00 万元。
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决定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详
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相关公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照表”(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1 年 7 月 26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款项合计人民
币 31,253,095.63 元,以自有资金已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总计为 19,139,622.63 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
专项鉴证,并出具了《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
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559 号)。公司 2021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5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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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
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5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
就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金额单位:万元
预期年
实际收
受托方 产品名称 投资金额 化收益 产品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是否赎回
益
率
汉口银行股份
可转让单位大 固定收益 已赎回
有限公司科技 4,000.00 3.55% 2021/11/12 2024/11/12 -
额存单 型 2000 万元
金融服务中心
兴业银行股份 兴业银行企业
保本浮动
有限公司武汉 金融人民币结 3,000.00 2.73% 2022/11/24 2023/2/24 是 20.64
收益型
分行 构性存款产品
兴业银行股份 兴业银行企业
保本浮动
有限公司武汉 金融人民币结 3,400.00 2.80% 2023/3/9 2023/4/10 是 8.35
收益型
分行 构性存款产品
兴业银行股份 兴业银行企业
保本浮动
有限公司武汉 金融人民币结 3,400.00 2.66% 2023/4/27 2023/5/29 是 7.93
收益型
分行 构性存款产品
兴业银行股份 兴业银行企业
保本浮动
有限公司武汉 金融人民币结 3,420.00 2.68% 2023/6/12 2023/9/12 是 23.10
收益型
分行 构性存款产品
专项报告 第 4 页
预期年
实际收
受托方 产品名称 投资金额 化收益 产品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是否赎回
益
率
兴业银行股份 兴业银行企业
保本浮动
有限公司武汉 金融人民币结 3,450.00 2.38% 2023/9/18 2023/10/19 是 6.97
收益型
分行 构性存款产品
兴业银行股份 兴业银行企业
保本浮动
有限公司武汉 金融人民币结 3,460.00 2.51% 2023/11/3 2024/1/3 否 -
收益型
分行 构性存款产品
(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正在实施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
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将“公共安全管理信息服务系
统升级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的时间由 2023 年 10 月延期至 2024 年 10 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房产和土地使用权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
议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4,600 万元和自有资金 2,000 万元(合计 6,600 万元)
购买武汉理工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武汉东湖开发区理工大学科技园的房产及
土地使用权,并将募投项目“公共安全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及“研发
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武汉东湖开发区理工大学科技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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