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以及任职经历等信息,对照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出具以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本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高文进先生、陈妙财先生、陈旋旋女士任职经历
及各自签署的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和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
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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