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 16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广场 43 楼 9 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10 日
至 2024 年 5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 即 9:15-9:25,9:30-11:30,
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
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 2023 年年度报告
摘要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
薪酬领取情况及 2024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 2023 年度薪酬领取情况及
上述 1、2、4、5、6、7 项议案已履行公司董事会第九届第三次
会议审议程序,上述 3、4、5、6、7、8 项议案已履行监事会第九届
第三次会议审议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刊载于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公司在任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
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
交 易终 端)进 行投 票, 也可以 登陆 互联网 投票 平台 (网址 :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
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
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
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
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
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
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
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56 广汇能源 2024/4/29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6 日、7 日北京时间 10:00-19:00;
(四)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
广场 26 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
日不晚于 2024 年 5 月 7 日(19:00 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
自理。
(二)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
广场 26 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阳贤
电话:0991-3759961、0991-3762327
传真:0991-8637008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
告及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 2023
准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
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
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