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4-021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孙红英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监事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的金融工具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
查和减值测试,对相关金融工具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
政策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合
理。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国家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规定
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不会对公司治理
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部分已经无使用价值或其继续使
用带来的成本超过所产生经济效益的非流动资产进行处置、报废,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会计政策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
虹空调”)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提供担保,是基于长虹空调日常经营业务需要。
本次公司对长虹空调提供担保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