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申请注
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发行方案
(一)注册规模:本次公司债券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拟
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
定。本次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二)债券期限:若发行固定期限债券,则固定期限不超过 10 年;
若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则无固定到期期限,在不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到
期兑付。
(三)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最
终债券的票面利率与主承销商根据各期债券簿记建档结果,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四)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本次公司债券仅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
开发行,专业机构投资者的范围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
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确定。
(五)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可用于偿还债务本
息及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的用途。
(六)申报场所:本次公司债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并将申
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
(七)担保情况: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无担保。
(八)还本付息:一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还本。
(九)决议的有效期:本次注册发行债券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债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注册和发行公司债券相关工作,依
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注册和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
本次注册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注册和发
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日期、发行期限、
发行利率、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公司注册和发行公司债券相关
的一切事宜;
(二)办理本次注册公司债券的申报事宜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三)如监管部门对注册和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
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
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
的市场条件对本次注册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
相应调整;
(四)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
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注册公司债券工作;
(五)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注册发行公司债券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结
构,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上市公司的社会响力,对公司的正常
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
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四、审批程序
公司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进展情况。
五、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事项能否获得批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公
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情
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