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要求,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在任独立董事蔡昭昀女士、黄庆林先生、陈光进先生、朱冬青先生的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蔡昭昀女士、黄庆林先生、陈光进先生、朱冬青先生的任职
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
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
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