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4-19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现就有关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4年5月7日上
午 9:15 - 9:25 , 9:30 - 11:30 和 下 午 13:00 - 15:00 ; 采 用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4年5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
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号,华工科技本部大楼四楼多媒体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逐项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
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
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
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技园六路1号,本部大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自然
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
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
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6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
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2)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人:陶雪芷
联系电话:027-87180126
传真:027-87180139
电子邮箱:0988@hgtech.com.cn
邮编:43022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
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备查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间为 2024 年 5 月 7 日下午 15:00。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华工科技
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
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
束时止。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
(6)人
应选人数
(3)人
应选人数
(3)人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票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必须
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视为授权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该议案中应选举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表决时可以将拥
有的全部投票权集中投向某一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
散投向多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
附件 3
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