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 2024-013 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九届
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展公司
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
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等有关规
定,公司决定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
亿元)中期票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及公司实际发行需要
为准;
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限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建设、股权投资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
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在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为保证本次中期票据的顺利注册及发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
权办理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产品期限、产品利率、发行安排、
担保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上市流通等与
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上市流通、还本付息、受托管
理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及流通
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承销
协议、受托管理协议、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等);
发行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手续;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
的意见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项
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工作;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已经公司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且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
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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