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4-43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股东出席情形: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强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其中:
(1)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下午 15:00 在厦门市翔安区翔海路 19 号
公司 1#楼 4F 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
履行必要的程序。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 15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115,
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6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95,979,37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9.65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19,109,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理人共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出席会议的股东
或股东授权代表对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114,998,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220%;反对 8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78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150,9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33%;反对 8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6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114,998,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220%;反对 8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78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150,9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33%;反对 8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6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114,998,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220%;反对 8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78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150,9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33%;反对 8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6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114,998,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220%;反对 8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78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150,9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33%;反对 8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6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114,995,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194%;反对 9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80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147,9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77%;反对 9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8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114,957,2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8859%;反对 13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114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109,4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76%;反对 13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82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30,459,9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7061%;反对 8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293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150,9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33%;反对 8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6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关联股东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强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114,998,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220%;反对 8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78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150,9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33%;反对 8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6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114,957,2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8859%;反对 13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114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109,4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76%;反对 13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82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114,954,2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8833%;反对 13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116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106,4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20%;反对 13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98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19,102,1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2797%;反对 13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720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102,1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97%;反对 13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720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关联股东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强、巫少峰回避表决。
发行股票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114,995,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194%;反对 9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80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147,9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77%;反对 9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8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114,998,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220%;反对 8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078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150,9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33%;反对 8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6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述各议案均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8、10、12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24]A0138 号);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