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强调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
项说明》的审核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对公司 2022 年
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2022 年度审
计报告》(和信审字(2023)第 000511 号)。公司董事会对该强调事项影响已
消除作出专项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
(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强调
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该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相关事项的实际
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条例的规定。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