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利德: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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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4-021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优利德”)于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6,909,465.6元(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 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
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12 月
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3663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
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500,000 股,股票面值为
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11 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6,859,465.6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1]518Z0005
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要求,2021 年 1 月 26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东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松山湖支行
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2021 年 11 月 8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东莞分行、长城证券、子公司优利德
科技(河源)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目的轻重缓急顺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预计投资        预计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期     实施主体   总额(万        募集资金
                                      元)        (万元)
      仪器仪表产业园建               河源优利
      设项目(第一期)                德
      高端仪器仪表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
      全球营销服务网络
      升级建设项目
                合计                  42,495.00   42,495.00
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和 6,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公告编号:2021-003)。
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5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
对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公告编号:2021-007)。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8,607,542.91 元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4,275,279.66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有资金,共计 52,882,822.57 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使用的自有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容诚
专字[2021]518Z0202 号《关于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
项发表同意意见(公告编号:2021-020)。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
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仪器仪表产业园建设项目(第
一期)”的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优利德科技(河源)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 1.1 亿
元的无息借款。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公告编号:2021-
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
(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公告编
号:2022-005)。
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1,500 万
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独立董事、保荐
机构对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公告编号:2022-025)。
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仪器仪表产业
园建设项目(第一期)”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
节余资金 6,336.74 万元(不包含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公告编号:2022-043)。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终止“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于新增募投“高端测量仪器与热成像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仍为优利德。公
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公告编号:2022-048)。
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包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公告编号:2023-006)。
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5 月 4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
目“高端仪器仪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505.16 万
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高端测量仪器
与热成像研发中心项目”;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1,500 万元的超募资金和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
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议案》,公司新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预计投入
                             实施主   预计投资总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期                       募集资金
                              体    额(万元)
                                               (万元)
        高端测量仪器与热
        成像研发中心项目
                合计                  7,989.00   6,530.00
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公司
终止了“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6,530 万
元变更使用用途,将用于新增募投“高端测量仪器与热成像研发中心项目”,实
施主体仍为优利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公告编号: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5 月 4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
公司将募投项目“高端仪器仪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 1,505.16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
“高端测量仪器与热成像研发中心项目”。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3-021)。
   三、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剩余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
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51,909,465.6 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
额为人民币 6,909,465.6 元(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占超募资金总
额的比例为 13.31%。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关于“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
款,每 12 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的相关规定。
     四、 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
次补充流动资金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
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在补充
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 本次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
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6,909,465.6元(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
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的生产
经营活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等文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 上网公告附件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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