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4 年度预计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1)公司 2023 年度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
司日常经营所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实际交易时的定价公允、合理,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公司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日常
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3)相关关联交易按市场
方式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
利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周易 张诚 李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