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新锂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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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4-038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10,454,979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21,265,872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
有的 10,454,979 股后的股本 910,810,893 股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4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
固定的原则,派发现金红利 218,594,614.32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
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金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
回购股份)=218,594,614.32 元/921,265,872 股=0.2372763 元/股,2023 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372763 元/股。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2023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以下简称“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固定的原则实施。公司现有总股本为 921,265,872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
有的 10,454,979 股后为 910,810,893 股,派发现金红利 218,594,614.32 元(含税)。
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21,265,872 股剔除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10,454,979 股后的股本 910,810,893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 2.4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
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16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4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4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4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4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4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4
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
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金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
回购股份)=218,594,614.32 元/921,265,872 股=0.2372763 元/股,2023 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372763 元/股。
格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回购股份
的价格由不超过3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32.76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如
下: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33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 5001 号深业上城(南区)T1 栋 56 楼
 咨询联系人:雷利民
 咨询电话:0755-82557707
 传真电话:0755-82725977
  八、备查文件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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