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润工业: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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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3          证券简称:天润工业             公告编号:2024-023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8,331,900 股后的股本 1,131,125,278 股为基
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3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的 总 金 额 = 实 际 参 与 分 配 的 股 本 ×分 配 比 例 , 即 260,158,813.94 元
=1,131,125,278 股×0.23 元/股;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
÷总 股 本 ( 含 回 购 股 份 ) , 即 0.2283182 元 / 股 =260,158,813.94 元
÷1,139,457,178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283182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大会审议通过,《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24 年 4 月 17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
本 1,139,457,178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3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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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或股权激励等原因而发生
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红金额相应调整。(注:公司通过
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权利。)
化。
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
股份 8,331,900.00 股后的 1,131,125,27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 2.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
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60000 元;持股 1 个
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3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4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4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4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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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4 月 17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4 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
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格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8,331,900 股,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
权利。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
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
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2283182 元/
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总股本,即 0.2283182
元/股=260,158,813.94 元÷1,139,457,178 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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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283182 元/股。
  七、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4):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现
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
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因此,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
由不超过人民币 9.42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9.19 元/股(含)。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10,000 万元人民币和回购价格上限 9.19 元/股测算,
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 1,088.14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现有总股本
的 0.95%,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办
  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天润路 2-13 号
  咨询联系人:冯春、吕旭艺
  咨询电话:0631-8982313
  传真电话:0631-8982333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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