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洁能: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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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4-021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长朱袁正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3 月 21 日~2025 年 3 月 20 日
预计回购金额            3,500 万元~4,5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31.71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11%
累计已回购金额           1,147.51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35.36 元/股~36.26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对外披露
了《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500 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含)。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A 股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 元/
股(含),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及《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
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购股份 31.71 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
为 36.26 元/股,最低价为 35.36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47.51 万元(不
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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